28.4.08

星期一:28-04-2008...JOHN 若十五26~十六4

星期一:28-04-2008

JOHN 若十五26~十六4

當護慰者,就是我從父那裏要給你們派遣的,那發於父的真理之神來到時,他必要為我作證;

並且你們也要作證,因為你們從開始就和我在一起。」

門徒必遭迫害 

「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些事,免得你們的信仰受動搖。

人要把你們逐出會堂;並且時候必到,凡殺害你們的,還以為是盡恭敬天主的義務。

他們這樣做,是因為沒有認識父,也沒有認識我。

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一切,是為叫你們在這一切發生時,想起我早就告訴了你們這一切。這些事起初我沒有告訴你們,因為我還與你們同在。」

天主的话语

你們也要作證》若十五26~十六4。。。。耶稣给的平安是恒久我们的善言善行,诚实忠诚、礼貌谦虚、不惜分享、宽心包容、经常赞美、就是见证。今天你要为主作证吗?加油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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